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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学校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6-08   浏览:

根据《关于做好新时代江苏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苏工办〔2024〕43号)文件精神,及《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南铁院委〔2024〕56号),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调研,形成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建议方案,具体如下:

一、疗休养时间:拟7月12日-7月25日 (视接待单位排期情况确定)

二、疗休养地点:

1.省外:黄山工人疗养院(全国总工会疗休养基地,5天4晚2890元/人,往返大交通另算)

2.省内:从省总工会职工疗养服务平台比选并实地考察调研确定。

(1)无锡拈花湾(5天4晚2830元/人)

(2)连云港东海青松岭温泉疗养院(5天4晚,2763元/人)

以上费用以实际结算为准。

三、疗休养对象:

教职工疗休养对象为进校工作满一年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学校工会会员)。自2025年始每 4 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每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参加一次疗休养。优先安排以下五类对象:

(一)近四年获得各类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以表彰文件为准);

(二)近四年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参赛者(教务处审定);

(三)近四年在学校事业发展和重点工作(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党政办审定);

(四)全国及省、市级劳模(每年均可享受 1 次疗休养,与上级组织安排的专项疗休养不重复);

(五)校龄达到 30 年以上(含 30 年)和临近退休的教职工(人事处审定)。

四、疗休养名额:

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人员数量拟计划安排180人,其中:省外60人,省内120人(原则上无锡、连云港各一半)。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各分工会名额调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

五、申报程序:符合疗休养条件的教职工向所属分工会提出申请,各分工会根据分配名额按“三、疗休养对象”中优先安排五类对象的排序审核确定疗休养人员,其余名额按校龄排序。可允许职工家属随同参加(原则上1名),各分工会根据分配名额填报《2026年职工休养登记表》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工会批准(6月15日前上报)。

六、疗休养经费:本次疗休养经费(见二、休养地点),其中按相关规定学校不能承担费用部分,需个人承担;携带家属按结算标准全额自费。

七、要求:

1.各分工会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的报名工作。

2.参加疗休养活动职工名单经确定后,不得自行更换、放弃(自行放弃者视作已经享受),以免造成个人和学校的损失。

3.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应有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自觉服从安排,遵守时间,配合管理。

4.确保活动安全。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每批次疗休养活动,安排2名工会干部跟随服务,协同接待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疗休养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