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的通知
作者:经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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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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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定于11月18日(周二)下午2:00在办公楼报告厅举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报告人:省社科院副院长刘旺洪教授)。届时请各党总支组织本总支各部门(单位)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提前10分钟进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坐。与会人员请自带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期间注意会场纪律,请将手机关机或设为静音状态。 因会原定周二下午的课程调整到周三下午进行,请教务部门、二级学院(部)和相关教师提前落实好调课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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