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学校四届六次教代会将于3月13-14日召开。为了认真做好本次教代会的提案工作,现就做好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案重点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针对深化内部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管理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和谐校园以及维护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提出本次会议的提案。
二、 提案范围
(一)凡属学校层面涉及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后勤管理、资产管理、民主管理以及其它方面的一些重大问题,均属提案范围。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
1. 属于职能处室职权范围内解决的问题;
2. 属于通过正常报批手续解决的问题;
3. 单纯批评性意见;
4. 学校无权解决的问题;
5. 一份提案表格同时填写两项以上提案内容的;
6. 一份提案,没有被两位以上代表附议的;
7. 提案只有案由,没有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的。
三、 提案程序
1. 提案必须由学校教代会代表提出,并有两位以上代表附议。
2. 提案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表格填写,一张表格只能填写一项提
案,一式二份,字迹清楚。
3. 提案由代表团按照本通知各项规定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提案
转交教代会提案工作组。经审理立案的提案,提案工作组将转交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未能立案的,将说明理由,答复提案人。
四、 提案的提出和截止时间
根据上述要求,各项提案由各代表团于大会闭幕前提出。